Tuesday, August 12, 2008

牛顿关于亚里士多德最后因的一段话

在考虑了这一切以后,我觉得好象是这样的:上帝在开头把物质造成固 实、有质、坚硬、不可贯穿、而可活动的质点,它们的大小、形状以及其他性质与其对空间的比例,都最适合于上帝创造它们时所要达到的目的。原始的质点既属固 实,就比用它们造成的有孔物体,要不可比拟的坚硬;它们坚硬到不能损坏或分割;寻常的力量不能分开上帝在最初创造时所造成的单体……我还觉得这些质点不但 有一种惯性以及由此自然产生出来的被动的运动定律,它们并且为一些主动的原理所推动,如象万有引力、发酵的原因以及物体的内聚力等。这些原理,我不看做是 由物体的特殊形式得来的神秘性质,而看做是自然界里决定物体形式的普遍定律;它们所具有的真实性通过现象显现在我们面前,虽然它们的原因还没有发现。因为 这些是明显的特性,它们的原因才是奥秘的。亚里斯多德派并不把明显的特性叫做奥秘的性质,而仅把他们认为隐藏在物体中、成为明显效应的未知原因的一些性 质,叫做奥秘的性质;这些明显的效应有重力、磁、电的吸引原因,发酵的原因等,只要我们假定这些力或作用是由未知而且是不能发现或弄明白的原因所造成的。 这样的奥秘性质阻碍了自然哲学的进步,所以近年以来被人摈弃了。告诉我们每一物种有其天赋的特殊奥秘性质,因而它才能起作用或产生可见的效果,这等于什么 也没有告诉我们。但如果你能从现象中发现两三个普遍性的运动原理,然后再告诉我们一切有形体的物体的性质与作用都是由这些明显的原理中产生的,那在哲学上 就是一个大进步,虽然这些原理的原因还没有发现出来。所以我毫不迟疑地提出以上所说的运动原理——因为它们的范围是很广泛的——而让别人去发现它们的原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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